危险品海运出口前期需要准备什么呢?
出处:www.gotonecargo.com 分类:常见问题 发布:2015/1/25 17:00:00
摘要:危险品海运出口事先需要准备以下几点,才能保证危险品海运顺利进行。
危险品海运出口事先需要准备以下几点,才能保证危险品海运顺利进行。
首先,一般需要货主提前10工作日将以下文件传真给负责帮助出运的货代公司。
1、 海运托书;
2、 危险品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3、 包装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
4、 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 (MSDS)
需要注意的是:
a、海运托书上应注明中英文品名、箱型、危险品级别(CLASS NO.)、联合国危险品编码( UN NO.)、货物包装、以及特殊要求,以方便申请舱位和危险品申报;
b、如果涉及到转运,需要向船公司确认中转港是否有限制;
其次,提供申报资料
提前7个工作日(非进口桶提前4个工作日)提供货物的申报相关资料正本:
1、 危险品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注:不同品名应一一对应;)
2、 包装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
需要注意的是:
a、根据以上单据,并按照正确的数据、品名、箱型等到海事局进行货申报,然后再根据货申报单和装箱证明书等送船公司进行船申报。
b、对于循环使用的装运桶,需在货申报前办理暂时进出口申请,需提供用途说明(例如:为什么要用进口桶),提供货物的CLASS类别和UN编号,数量、毛重都要正确,要出货人公司敲公章向海事局申请。
再次、报关必须提前3天提供出口报关相关资料正本:
1、 核销单;
2、 发票;
3、 装箱单;
4、 报关委托单;
5、 出口报关单;
6、 货物的情况说明书(出货人需书面介绍此货的用途,以及具有的特性等);
a、根据以上单据,并根据货申报单、箱封号等进行报关。
b、暂时进出口的办理,除以上单据外还需提供针对暂时进出口货物的情况说明,如有保证金收据也需提供。
最后、装箱进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