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香水?危险!
近日,经专业机构鉴定,杭州海关所属舟山海关此前在出口货物中查获的夹藏香水,确认为第3类危险货物的易燃液体,并属于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化学品,共计2.88万瓶。目前,该批货物已按规定进行处置。
查获当日,现场查验关员在对一批申报品名为“玻璃饰品珠、棉签、化纤头饰品”的出口货物进行开箱查验时,发现有大量未申报的香水夹藏其中。香水的内、外包装均有易燃标识,且出口企业无法提供相关检验证明。现场关员随即对该批香水采取不予通关处置并取样送检。最终,该批香水的鉴定结果确为易燃液体。
海关提醒
海关提醒:危险化学品不规范储存和进出口容易引发意外,给生产、使用、经营、储存、运输、处置等环节带来安全隐患。海关对列入国家《危险化学品名录》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实施检验监管。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应如实向海关申报并依法接受海关监管,切勿伪报瞒报。(来源:杭州海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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