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海关在出口货运渠道查获未向海关申报、夹藏在其他货物内的烟花爆竹等第1类货物一批,共计2426箱,重约83吨。目前,已根据我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处置。
根据布控查验指令,南沙海关关员使用大型集装箱/车辆检查设备对一批申报品名为“折叠椅”的出口货物进行查验,海关“智能审图”系统判别箱内货物机检图像异常,显示为低密度、小体积的商品,与普通“折叠椅”的形状特征明显不符。南沙海关现场关员随即对该票货物进行人工开柜查验。
现场打开集装箱后,浓郁呛鼻的火药味扑面而来。经开拆检查,发现除集装箱箱门处有一排纸箱包装的塑料凳和杂物外,其余货物均为未向海关申报,用纸箱简单包装堆放、没有任何标识和采取防护措施的烟花爆竹、生日焰烛。关员立即组织疏散周边人员,对货物予以封箱处理,并转移至特定隔离场地。南沙海关同时组织对同一货主企业申报的其他货物进行排查,又发现4个夹藏有烟花爆竹的出口集装箱。现场清点,共查获夹藏出口的烟花爆竹、生日焰烛2426箱,总重约83吨。
当前天气炎热,烈日暴晒后的集装箱内部温度高达70℃,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烟花爆竹在高温下非常危险,在仓储、运输过程中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燃烧、爆炸事故,给生产工作和社会安全带来极大的安全风险隐患。
海关提醒
烟花爆竹属于第1类货物,必须经特定口岸出口,且必须符合国家对易燃易爆运输、储存的相关规定要求。对于非法出口烟花爆竹等的行为,海关将予以严厉打击。
来源:海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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