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民警走上到客车内,对车内安全设施、客车是否超员逐一进行检查,在大客车最后一排,后挡风玻璃与后座座椅缝隙处,摆放的好几瓶不明液体的油壶引起民警的注意,民警拿起油壶,一股刺鼻的机油气味散发出来,经民警检查取证后,认定驾驶员刘某驾驶的牌照为渝CK8XXX的大客车未经批准擅自运输危险品,属违法行为。立即要求刘某妥善处置这几瓶机油油壶,将其放置在安全位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对驾驶员刘某进行安全教育:“机油属易燃性液体,在重庆高温天气暴晒下,一旦泄漏发生燃烧,将对车上的乘客人生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后果将不堪设想。”刘某表示自己接受民警处罚,自己平时也没太注意,随手将油壶放在车内方便拿取的位置,今后一定多加注意,遵守相关交通法规,保证乘客的人生安全。
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夏季高温暴晒,车内随手放置的一次性打火机、汽车机油、放置在后备箱的白酒等易燃、易爆危险品,都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一些看似普通的居家习惯如果不加警惕,同样会影响车辆的安全使用,广大驾驶员一定要加强自身的安全意识,为自己为他人的安全负责,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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