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物品的航空运输几乎是与商业航空运营同时开始的。只是从不自觉到自觉,从无序到有序,从管理疏失到组织严密,从企业自我管理而发展到世界范围内的法制化管理。那么究竟有那些类别的危险品是 明确被禁止航空运输的呢?
1、在温度摄氏75度、48小时内能够自燃或分解的爆炸品。
2、既含氯酸盐又含铵盐的爆炸品。
3、含有氯酸盐与磷的混合物的爆炸品
4、对机械振动极为敏感的固体爆炸品。
5、对机械振动比较敏感的液体爆炸品。
6、在正常航空运输条件下易产生危险的热量或气体的任何物品。
7、经测验证明,具有爆炸性的易燃固体和有机过氧化物,即按危险品分类程序要求其包装件用爆炸品标签,以作为次要危险性标签的易燃固体和有机过氧化物。
在正常运输条件下,易爆炸、易发生危险性反应、易起火或易产生导致危险的热量、易散发导致危险的毒性、腐蚀性或易燃性气体或蒸汽的任何物品或物质,在任何情况下都禁止用航空器运输,符合上述描述的危险品在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以下简称IATA)《危险品规则》4.2 节危险品表中I、J、K、L 栏同时注明"forbidden"字样,需要注意的是危险品表不可能列出在任何情况下都禁止航空运输的全部具体物品。因此,为保证上述的危险品不交付运输,适当谨慎注意是十分必要的。
上一篇:危险品运输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下一篇:航空运输合同托运人有什么责任和义务?
<< 返回
扫一扫 加微信给您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