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3/12/10,深圳**国际公司(涉及名誉及商业机密,故不方便透露);有一批400KG的二氧化碳小气瓶需要从美国旧金山进口到深圳,通过我们原有的客户介绍找到得一。要求2014年1月10号派送到该公司工厂;
得一为客户提供了两个方案:
1.空运到香港进行包税进口到深圳,此方式适合用于没有单证,客户给的资料不齐全的方式下的一个选择。
2.走空运直接到深圳机场进行危险品报关。需要的一些资料为:产地证,MSDS危险品证书(中英文版的最好)、客人购买合同书、贸易公司进出口经营权(有就最好,没有的话我司可给客户办理。)
由于运费的问题,客人选择第二种报关方式。得一也是抱着试试的心态去做这一票货,因为客人当时给到得一这边的资料不是很齐全只有MSDS中文版、产地证(匈牙利)、购买合同书。于是我这边的话给客人办理了一份进口单证。
2013/12/30,国外代理将主单和分单邮件给我们,并按照我的要求标准给货物贴上了危险品标签,2014/1/1走CA航司,1/3号到深圳机场。在货到机场之前我们已经进行了货物的申报,所以中途没有遇到什么问题,1/6号清关完成,1/7号成功派送到客人手上。